3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7种违法行为类型,受到警告,并处罚款432.747万元。
1.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4.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同时,还有7名时任员工对上述事由负有责任,受到处罚,其中两人受到警告处罚,共计被罚款25.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