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晚,华铁股份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自然人投资者杨某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2024年3月5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华铁股份(000976)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广州中院立案,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其他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2月8日晚,华铁股份(000976)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华铁股份、宣瑞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ST华铁维权入口)
一、华铁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华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此前2023年6月6日,华铁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经广东证监局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未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情况;未披露大额银行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担保情况;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收入;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不准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等。
除了华铁股份案,需要提示的是,佳通轮胎(600182)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倒计时,时效仅剩下四个月左右。
2023年4月21日,佳通轮胎公告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佳通轮胎违法事实如下:佳通轮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持续发生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18年4月25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华铁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0年7月1日到2021年8月11日之间买入佳通轮胎股票,并且在2021年8月1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均还可发起索赔。(S佳通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