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杨煜 每经编辑 何小桃 杨夏
近日,为落实新“国九条”,交易所拟将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ST引发市场广泛讨论。吉林高速(601518.SH,股价2.5元,市值47.26亿元)也在此时因分红问题收到了交易所问询函。
4月12日,吉林高速发布2023年年报,称去年实现归母净利润5.46亿元,同比增长38.84%,但同时宣布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实际上,相比于吉林高速业绩上的蒸蒸日上,公司在分红上的表现较为“冷清”。
公告显示,2019年至2023年,吉林高速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0.99亿元、3.18亿元、3.94亿元、5.46亿元,连续五年盈利、连续三年盈利增长,但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仅分别为0、0、10.18%、0、0,仅2021年度低比例分红3240.95万元。
吉林高速在2023年年报中解释道,2024年是公司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极为重要的一年,公司资金投入仍然较大;预计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的累计支出金额较大;同时,公司需要预留运营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吉林高速还强调,公司留存收益着眼于提高投资者长期回报。
不过,交易所在问询函中对上述说法提出质疑。交易所表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17.96%,连续多年下降;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35亿元,连续多年增长;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达15.13亿元。
对此,交易所要求吉林高速说明,是否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详细列示留存资金的具体使用规划,充分说明相关资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说明公司是否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以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切实有效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吉林高速董事会在是否进行现金分红上存在分歧,副董事长刘先福、独立董事林建忠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弃权票。据相关公告,刘先福建议公司在满足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也应考虑股东的即期现金回报要求,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林建忠也认为,公司在保持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建议2023年按照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现金分红方案。
据2023年年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吉林高速54.35%股份,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公路(001965.SZ,股价11.73元,市值800.03亿元)为吉林高速的第二大股东,前述投出弃权票的董事刘先福曾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主任、招商公路党委委员、财务总监,现任招商公路高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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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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